金匮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 中医智库基金暨《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理事会(发展联盟)

2021-11-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金匮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主管、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一家中医药文化专业基金会。其宗旨是“广泛吸纳资金,促进中医药科学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本基金会主要支助中医药领域的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合理利用捐赠,支持中医药文化研究、教育、传承、传播和产业的发展,奖励中医药优秀科学文化知识产品和在发展中医药科学文化中有突出贡献者。

中国的“蓝皮书”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创立的学术品牌,极具学术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蓝皮书的研发,符合党和国家提出的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要求,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本基金会创立的初衷是,支持《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平台不断发展壮大,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的数据平台、思想平台和智库平台,最终促进中医药话语权体系的形成。

《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是全国第一本中医药发展战略与政策咨询的智库式高层次学术报告文集,以年度报告的形式发布中医药文化传播方面的最新数据,反映最前沿的中医药文化新思潮,预测中医药文化发展新趋势,分析中医药文化传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权威性的行业评论和解决方案,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 组织

为了更好地做好《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的研发工作,特在金匮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下设“《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理事会”,创办“金匮中医智库”,并设立“金匮中医智库基金”,所筹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的研发、调研、出版、发布以及“金匮中医智库”、“中医蓝色圆桌会议”等相关学术公益活动与出版项目。

凡具有法人资格、遵纪守法、关注中医药文化事业发展和中医智库建设的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认可本章程所规定的公益事业发展方向愿意按时交纳年度会费,可成为本理事会的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并指主要负责人本理事会的相应职务。

每届理事会任期一年,从当年《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发布之日起,到次年发布之日止可以签定一年以上的合作协议。理事会学术顾问(515名),会长(主席)1名,会长(副主席) 39 常务理事550,理事9120秘书长 1 名,副秘书长17名。理事原则上由理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担任。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长负责日常组织联络事务。

秘书处设在基金会办公处,或在条件成熟时另行选择场地办公。

第三章 权利

资格与荣誉

1. 理事会成员单位成为《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研发合作单位,理事会向颁发荣誉证书及牌匾

2. 理事单位经与子报告专家具体协商后,具有优先参与一个子报告数据调研的资格,可指定12人可署名为数据调研。

3. 常务理事单位经与子报告专家具体协商后,具有优先参与一个子报告的研发工作,可指定12人署名为研发作者(专家)

4. 副会长单位除具有常务理事单位的研发与署名资格以外,还可具有署名为出品人的荣誉资格。

5. 理事会成员单位具有研发能力的专家,可参加《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子报告的公益性研发工作。可提交选题策划,获准后即可进行研发工作。也可承担编委会所委托的子报告研发工作。参与研发工作的专家的工作报酬,将根据当年所获项目经费情况,按稿费计算。

6. 具有数据产品经营能力的理事会成员单位,可承担指数等可市场化发展的数据产品的研发工作,须另行签定包含有盈利反馈基金会等相关内容的合作协议。

7. 有获得年度最佳理事等各项奖励的荣誉。

第十一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享有的权利

1. 可提出年度《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选题建议。选题的决定权在《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编委会。

2. 理事会成员单位将以最优惠的方式获得《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理事单位可免费获赠年度《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10本,以优惠价购买最多30本;常务理事单位可免费获赠年度《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30本,以优惠价购买最多90本;副会长单位可免费获赠年度《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60本,以优惠价购买最多150本。如有特殊需求者,须提前商定。

3. 理事会成员单位人员可免费参加 “中医蓝色圆桌会议”(食宿费自理)。常务理事会以上单位将被邀请参加部分“金匮中医智库”活动。

4. 免费使用“《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数据库”的数据和信息。

5. 在本基金会组织的所有文化活动、会展和作品创作中,均可享受优惠的参展费、广告费和赞助费。

6. 在《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网站上,免费提供1个宣传页面。该页面由在《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书上的二维码导入。

7. 在正值《中国中医文化文献集》编辑出版时,可优先参与该文献集的论文候选。

8. 理事会成员单位在其校庆、院庆、厂庆、店庆、工程完工、大楼落成等庆典时,如需要将《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等由本基金会组织创作的图书、视频、工艺品等中医药文化产品作为庆典礼品,均可协商专门定制“特别庆典版”。

义务

十二 关心《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的研发工作,对做好《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建言献策。

十三 理事会成员应按时交纳理事会年度会费,具体交纳金额以协议的形式签订。如果签定三年以上合作协议的支助者提出减少支助金,可由双方协商确定适度的减少数额。

第十 在每年《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发布会上,宣布次年《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年度理事会的组成,并在一个月之内交纳年度会费。签定三年以上合作协议的支助者,可每年交纳,或一次性交纳。

第十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决定。

本章程解释权属理事会。

金匮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

中医智库基金暨《中国中医文化蓝皮书》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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